護持佛法有功於世,閻王准其折罪延壽三十年
唐代某年,有聖旨叫天下所有小佛堂一律拆毀,大佛堂則全部封閉。
天下不信佛的人,聞風而動,佛堂佛像都被搗毀。
豫州新息縣縣令李虛,性情倔強,又好喝酒。
這天他正喝得爛醉,得到州裡傳令後,心中反感,遂下令本縣鄉官裡正:「保護好佛堂,莫理會上面那一套,你們誰毀佛堂,一律處死。」
李虛為人凶橫,人們很怕他,所以佛堂得以保全。
過了一年多,李虛得病死了,被裝入棺材。
家人準備第二天抬出去掩埋,誰知半夜裡他又活過來。
他在裡面敲打棺材,家人把他救出來後,轉悲為喜。
他向家人講述了在地獄的經歷。
李虛到了閻王殿,閻王叫把李虛的惡簿拿來,一看惡簿記錄,罪行累累,就要對他動刑。
李虛害了怕,忙問:「去年有聖旨下達,要求各地拆毀佛堂、搗毀佛像,獨有我縣得到保全。不知此功德可抵消罪業否?」
閻王問獄吏:「可有此事?」
教獄吏快拿福簿來查看。
獄吏拿來福簿,上面記載善事極少,只有一張紙,寫道:
「去年有聖旨拆毀佛堂,獨新息一縣佛堂得到保全。
應折其一生之罪,並延年三十,下世仍投生人道。」
獄吏讀畢,罪簿尺把厚的文書記錄冒出火焰,頓時焚燒得一乾二淨。
閻王叫人把李虛放了回去。他就活了過來。
這件史實,說明了幾個問題:
一、人這輩子做了好事或壞事,在「那邊」都分別記錄在案,準確公正,無法抵賴。
所以古人說:
要想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。
二、護法護佛,是人世間的大好事。它可以抵消許多罪業。
誣法毀佛,當然就是大壞事,如果有此一件,就是罪大惡極,罪不可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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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持佛法有功於世,閻王准其折罪延壽三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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